資訊安全概論

 

資訊安全的重要性
隨著電腦運用的普及與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,已帶給人類急速而巨大的衝擊,也改變了人類生活模式。然而隨著資訊便利而來的則是令人擔憂的資訊安全問題,因此,我們必須做好資訊安全防護措施,唯有在確保資訊安全之前提下享受資訊便利,才是面對資訊世紀來臨的正確態度,進而迎接未來更大的挑戰與衝擊。

資訊安全防護的種類
a. 實體安全:包含硬體環境控制、火災、地震、風災、水災及盜竊人為破壞管理控
 制...等。

b.軟體安全:包含程式及系統安全防護防止駭客、入侵、病毒及人為破壞管理控制
 ...等。
c.資料安全防護:包含防止重要資料受損遺失或外洩,讓資料安全防護做到滴水不
 漏。


影響資訊安全的因素
a.未經授權者(駭客)侵入電腦系統,竊取或更改資料甚至更動原系統設定。

b.合法使用電腦人員有意或無心,造成資料的毀損、竊取或系統破壞。
c.資料在傳輸中途被截取、竊窺或變更。
d.電腦感染病毒與傳遞病毒。


資訊安全的應用層面
資訊安全相關工作又可概分為資料安全、電腦系統安全、網路安全與電腦病毒防治等應用層面。


資訊安全的防護措施

一、資訊資產目錄之建立及保護

(一) 應該建立一份與資訊系統有關的資訊資產目錄,訂定資訊資產的項目、擁有者及
安全等級分類等。
(二) 資訊資產參考項目如下:

 
1、資訊資產:資料庫及資料檔案、系統文件、使用者手冊、訓練教材、作業
  性及支援程序、業務永續運作計畫、預備作業計畫等。
  2、軟體資產:應用軟體、系統軟體、發展工具及公用程式等。
  3、實體資產:電腦及通訊設備、磁性媒體資料及其他技術設備。
  4、技術服務資產:電腦及通信服務、其他技術性服務(電源及空調)。

二、資訊安全之等級分類
(一) 資訊安全分類原則
  1、應依據需要,建立資訊安全等級之分類標準,以及相對應的保護措施。

 
2、資訊安全分類標準,應考量資訊分享及限制的影響、未經授權的系統存取
  或是系統損害對機關業務的衝擊,尤其要考量資料的機密性、資料真確性
  及可用性。
  3、資訊安全分類,可依據需要,區分機密性、敏感性及一般性等三類。

 
4、界定資訊安全等級之責任,應由資料的原始產生者,或是由指定的系統所
  有者負責。

 
5、當須執行或參考其他機關訂定之資訊安全等級分類時,應特別注意其與工
  作職務的資訊安全等級分類,在定義及標準上是否相同。
(二) 資訊安全等級標示

 
1、已列入安全等級分類的資訊及系統之輸出資料,應標示適當的安全等級以
  利使用者遵循。

 
2、應納入安全等級分類的項目,包括書面報告、螢幕顯示、磁性媒體、電子
  訊息及檔案資料等。


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
一、設備安全管理

(一) 設備安置地點之保護

 
1、設備應安置在適當的地點並予保護,以減少環境不安全引發的危險及減少
  未經授權存取系統的機會。
  2、設備安置應遵循的原則如下:

 
(1)
 
設備應儘量安置在可減少人員不必要經常進出的工作地點。處理機密性及敏感性資料的工作站,應放置在員工可以注意及照顧的地點。
  (2) 需要特別保護的設備,應考量與一般的設備區隔,安置在獨立的區域。

 
(3) 應檢查及評估火災、煙、水、灰塵、震動、化學效應、電力供應、電磁幅射等可能的風險。
  (4) 電腦作業區應禁上抽煙及飲用食物。
  (5) 在特定的作業環境下,可考慮使用鍵盤保護膜。

 
(6) 除考量同一樓層地板可能導致的的危險外,應考量鄰近建築樓層地板可能導致的危險。
(二) 電源供應

 
1、電腦設備之設置,應予保護,以防止斷電或其他電力不正常導致的傷害;
  電源供應依據製造廠商提供的規格設置。
  2、應考量安置預備電源,並使用不斷電系統。

 
3、機關擬訂資訊安全事件緊急處理應變計畫,應將不斷電系統失效之後的應
  變措施納入;不斷電系統應依據製造廠商的建議,定期進行測試。
  4、應謹慎使用電源延長線,以免電力無法負荷導致火災等危害安全情事。
(三) 電纜線安全

 
1、電力及通信用的電纜線,應予適當的保護,以防止被破壞或是資料被截
  取。
  2、電力及通信纜線的保護原則如下:

 
(1)
 
連接資訊設施的電源及通信線路,應儘可能地下化;如果不能地下化,應採取足夠的替代保護措施。
  (2) 應該考量保護網路通信線路的措施,以防止遭截取或是受到破壞。
  (3) 對於特別敏感性或是特別重要的系統,應採取額外強化的安全措施。
(四) 設備維護
  1、應妥善地維護設備,以確保設備的完整性及可以持續使用。
  2、設備維護的原則如下:
  (1) 應依據設備供應商建議的維修服務期限及說明,進行設備維護。
  (2) 設備的維護只能由授權的維護人員執行。
  (3) 應將所有的錯誤或是懷疑的錯誤,予以明確記載。
(五) 設備放置在外部空間之安全管理

 
1、設置在外部以支援業務運作的資訊設備,應同樣遵守資訊安全管理授權規
  定,維持與內部資訊設備一樣的安全水準。
  2、設置在機關外部的資訊設備安全措施原則如下:
  (1) 如果未採取電腦病毒防範措施,執行業務所使用的個人電腦,不應在家裡使用。
  (2) 外出差勤時,電腦設備及資料儲存媒體在公共場所應有人看管。

 
(3) 外勤使用之攜帶型電腦,易於被偷取、遺失或是遭未經授權的取用,應提供適當的存取保護措施,例如設定通行碼或是將檔案資料加密。
  (4) 應隨時注意設備製造廠商提供的保護使用說明書。

 
(5) 各種安全風險如損害、偷竊或竊聽等,可能會因不同的安置地點而有所不同;在決定最適當的安全措施時,應該將不同地點的安全風險納入考量。
  (6) 防範遭到資料遭到非法竊取,應記錄所有網路活動。
(六) 設備處理之安全措施

 
含有儲存媒體的設備項目(例如硬碟),應在處理前詳加檢查,以確保任何機密性、敏感性的資料及有版權的軟體已經被移除。
(七) 資訊設施誤用之防止

 
1、提供的資訊設施,如有業務目的以外的使用,或是超出授權目的以外的使
  用需求,應經權責主管人員的核准,並課予相關人員的責任。

 
2、如從監督性的資訊,或是從其他方法發現資訊設施有不當使用情形,應作
  適當的紀律處理。
  3、應以書面或其他電子方式明確告知使用者的系統存取授權範圍。

 
4、員工以及其他第三者,除非獲得正式的授權,任何人皆不得進行系統存
  取。
(八) 防止電腦資訊洩密:

 
電腦資料和一般資料有所不同,一般資料多半形之於紙張文字、檔案,可以併卷、歸檔列入交待等。但所有電腦資料皆可透過連線傳輸,且可儲存於硬式磁碟機或軟式性磁片、磁帶或可攜帶式記憶體上。歸納其外洩之可能途徑及其防制方法,摘述如后:
  一、 資料輸入時:

 

 
有些機關的資料輸入是委外處理的,但是在委外過程中要考慮到那些資料適合委外,那些資料不適合,其次若要委外應要考慮如何做,讓資料不易外洩,例如一些資料可用代碼、代號方式儲存。而且可以把資料分成兩部分交給兩個人繕打,或可以把重要的資料挑出自行繕打,以防止資料外洩。這都是資料輸入時要考慮的,在輸入時儘量不要把每一項目資料都告知輸入人員,以提高安全性。
  二、 資料核校時:

 

 
資料核校檢查為輸入資料時一個必要的手續,若核校時為同一人則容易發生弊端,所以核校時最好交叉換人核校、換單位核校,這樣可以從核校檢查中,發現是否有人為故意修篡或蓄意破壞,以防止個人資料錯誤引用,而影響當事人之應有權益。
  三、 資料運用時:

 

 
電腦的資料都是供人運用的,問題就在於是不是提供給合適的人來使用,使用者是否係針對工作需要,且符合法令之授權,若提供服務給不適當的人易造成洩密。所以使用電腦資料時,權限一定要劃分清楚,那一部門,那一單位對那些資料有何種權限等,如讀的權限、寫的權限或改的權限。其次過時資料也必須有自動處理的管理方式,如繳回、刪除等。
  四、 資料輸出時:

 

 
輸出可分螢幕上及報表上的輸出,螢幕輸出時,因機密資料顯示於螢幕上,必須將作業結束,關機後才能離開電腦。報表列印要管制,拿報表之人要簽名負責,在報表上要註明是否為機密資料,用完要作登錄繳回、銷毀等處理措施,如確有必要,使用單位及使用者、均可印於報表上。
  五、 資料傳輸時:

 

 
傳輸包括線上傳輸、磁帶傳輸、磁片傳輸。一般而言是希望單位內使用的磁片、磁帶不要流到外面,以防資料外洩。另可設計磁片只能專用於本單位,而無法在外單位使用及加強辦公室傳輸媒體之管理方式等。有線傳輸時可以考慮加一些保密器、加碼軟體等技術及資訊側錄設備,以確求週全防護及問題追蹤。

二、周邊安全管理
(一) 周圍環境之安全

 
1、實體環境的安全保護,應以事前劃定的各項周邊設施為基礎,並以設置必
  要的障礙(例如:使用身分識別卡之安全門),達成安全控管的目的。

 
2、每項資訊設施的實體保護程度,以及實體障礙設置的位置,應依資訊資產
  及服務系統的價值及安全的風險決定。
  3、實體環境的安全保護原則如下:
  (1) 周圍設施的安全措施,應視擬保護的資訊資產或資訊服務系統的價值而定。
  (2) 應明確界定有那些周邊設施,須列為安全管制的對象。

 
(3) 支援資訊作業的相關設施如影印機、傳真機等,應安置在適當的地點,以降低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管制區的風險,及減少敏感性資訊遭破解及洩漏的機會。
  (4) 對非相關的人員不應提供過多有關管制區的作業細節。

 
(5) 為了安全的目的,以及防止可能的不當行動,未經授權的人員在辦公室單獨作業應予適當的管理。

 
(6) 資訊作業如有委外者,自行管理的設備應安置在特定的區域,並與資訊服務提供者管理的設備分開。

 
(7) 資訊支援人員或維護服務人員,只有在被要求或是被授權的情形下,才能進入管制區域,並視需要限制(例如限制存取敏感性的資料)及監督其活動。
  (8) 非經授權,管制區內不得設置照像、錄音及錄影等設備。
(二) 人員進出管制

 
1、管制區內應有適當的進出管制保護措施,以確保只有被授權的人員始得進
  入。
  2、進出管制考量應考量的事項如下:

 
(1) 來訪人員進入管制區應予適當的管制,並記錄進出時間;來訪人員只有在特定的目的或是被授權情形下,才能進入管制區。

 
(2) 在管制區內,所有的人員應配載身分識別標示,並隨時注意身分不明或可疑的人員。
  (3) 員工離職後,應立即撤銷進入管制區的權利。
(三) 資料中心及機房之安全管理

 
1、支援重要業務運作的資料中心及電腦機房,應設立良好的實體安全措施;
  資訊中心及電腦機房地點的選定,應考量火災、水災、地震等自然及人為
  災害的可能性,並考量鄰近空間的可能安全威脅。
  2、資料中心及機房安全應考量的事項如下:
  (1) 主要的設施應遠離大眾或是公共運輸系統可直接進出的地點。

 
(2) 資料中心及電腦機房的建築,應儘可能不要有過於明顯的標示;在建築物內部及外部的說明,應以提供最低必要的指引或配置說明為限。

 
(3) 各樓層的配置說明及內部的電話聯絡簿,應以不讓有心人士循線找出電腦設施的所在地為原則。

 
(4) 危險性及易燃性的物品,應存放在遠離資料中心或電腦機房的安全地點。非有必要,電腦相關文具設備不應存放在電腦機房內。

 
(5) 備援作業用的設備及備援媒體,應存放在安全距離以外的地點,以免資料中心或電腦機房受到損害時也一併受到毀損。

 
(6) 應安裝適當的安全偵測及防制設備,例如熱度及煙霧偵測設備,火災警報設備、滅火設備及火災逃生設備;各項安全設備應依廠商的使用說明書定期檢查;的員工應施予適當的安全設備使用訓練。
  (7) 資訊安全緊急處理作業程序應以書面方式記載,並定期演練及測試。
  (8) 不上班或沒有人看護時,門窗應予閉鎖,並應考量窗戶的外部保護措施。
(四) 物品及設備配送及裝載之管理

 
1、電腦機房應設置適當的保護措施,防止未被授權的人員進出;為降低未被
  授權的人員進入電腦機房的風險,可視需要設立一個獨立的物品及設備配
  送及裝載作業區域。
  2、物品及設備作業區的安全需求應依風險評估的結果而決定。
(五) 辦公桌面之安全管理

 
1、應考量採用辦公桌面的淨空政策,以減少文件及磁碟片等在辦公時間之外
  遭未被授權的人員取用、遺失或是被破壞的機會。
  2、應考量事項如下:
  (1) 文件及磁碟片在不使用或是不上班時,應存放在櫃子內。
  (2) 機密性及敏感性資訊,不使用或下班時應該上鎖,最好是放在防火櫃之內。
  (3) 個人電腦及電腦終端機不再使用時,應以上鎖、通行碼或是其他控制措施保護。
  (4) 應該考量保護一般郵件進出的地點,以及無人看管的傳真機。
(六) 財產移轉之安全管理

 
電腦設備、資料或軟體,在沒有管理人員書面授權的情形下,不應被帶離辦公室。

回上頁

© 2008 Decision Computer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